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政策以及相关服务内容,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抓实抓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工作,在毕业季来临之际,将陆续推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全知道”,提高政策知晓度,以期能够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解决就业难题。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全知道(六)
1.高校毕业生如何处理劳动人事纠纷?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高校毕业生从企业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后工龄如何计算?
高校毕业生在企业工作、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并参加了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缴费年限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3.高校毕业生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就业可否在当地落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4〕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文件规定,要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程序,消除其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单位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允许包括专科生在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的政策。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简化有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其档案可由我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