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东宝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发布时间:2026-06-01 浏览:


就业创业政策


1.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2.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创业培训。鼓励有创业意愿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创业培训。

4.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基地接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见习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见习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1.人才津贴:企事业单位(不含医院、荆楚理工学院)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工作满1年后分别给予15万元、6万元人才津贴,分3年发放。

2.事业单位引进硕博人才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工资待遇或管理职员七级、八级工资待遇;卫健系统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根据已有的职称及任职年限,给予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3.专技硕博人才特设岗位:新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经市人社局批准,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设置特设岗位。

4.硕博人才职称初定:博士研究生引进当年初定为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初定为中级职称(“以考代评”专业除外),申报中级职称不受职数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高级职称评聘。

5.文化经营管理人才生活补贴:每年引进5名左右经营管理、文化旅游体育、播音主持、新媒体技术等领域全日制博士、硕士,在荆门工作满1年,给予每人2万元生活补贴。



学校人才引进


1.省级以上名师生活补贴:每年全职引进20名左右“湖北名师”等省级以上教师名师和“双师型”教师,分2年给予每人共5万元生活补贴。

2.公费师范生生活补贴:每年全职引进40名左右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分2年给予每人2万元生活补贴。

3.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支持大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分别按照1500元/人·月、1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在荆高校、外地高校的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最多发放3个月。

4.校地合作:荆楚理工学院引进博士,给予安家费(自然科学类50-60万元、人文社科类30-40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5-20万元、人文社科类10-15万元)、两年过渡性租房补贴。博士按月享受人才津贴,无高级职称的博士三年内按副教授七级岗位享受绩效工资。安置配偶工作(符合校内空缺岗位条件),一事一议。



医院人才引进


1.公立医院人才引进支持政策:市直公立医院引进硕士、博士等高层次领军人才,按照本单位人才政策执行。①市中心医院:硕士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博士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分别可放宽至40周岁、45周岁以下,给予博士安家费50-100万元、过渡房、博士津贴、科研启动金支持;②市人民医院:博士享受人才津贴,提供五年过渡房、科研启动金支持;临床医学类博士引进费50-100万元、药护技类博士30万元;“双一流”院校全日制硕士,引进费10万元,给予人才津贴、五年过渡房、科研启动金支持;③市中医医院:给予博士50-100万元安家费,免费提供三年周转房,入职三年内月收入不低于1万元:④市疾控中心:除执行市人才政策相关规定外,博士在职期间按月发放博士津贴5000元;⑤市妇幼保健院:给予全日制硕士安家费5万元,月收入不低于1万元。各用人单位人才政策每年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2.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生活补贴:每年全职引进2名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在荆门工作满1年,给予每人5万元生活补贴。



企业人才引进


1.专家工作站建站补助:每年择优支持企业新建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成立后满1年,经考核合格,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建站补助。

2.学会服务站建站补助:企业新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学会服务站,成立后满1年,经考核合格,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建站补助。

3.科技副总经费支持:每年选聘20名“科技副总”,每人给予5万元工作经费,分2年发放。



入选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项目奖补


对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项目入选者,比照国家、省经费支持标准,给予50%的配套奖励。



新认定科研创新平台奖励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研平台,视其规模和类型分别给予200—500万元、50—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实施备案管理的省级科研平台实行年度考核,达到优秀等次的,视其规模和类型给予20—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独立、牵头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奖励


对本市独立或者牵头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企业或科研机构,按国家、省年度到位资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最高100万元。



专题培训、活动平台


定期组织“博士创新创业联盟”开展研讨、考察、公益沙龙、项目路演、人才论坛等活动,每年组织一批重点人才赴发达地区和知名高校专题培训。



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揭榜挂帅”


每年支持10个以上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市科技局按规定给予技术合同中的甲方不超过甲方应支付乙方的50%资金总额(最高200万元)的市级财政科技资金配套支持。



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个人创业、合伙经营创业、创办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3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未达到创业担保贷款招用人员规定比例的,根据新招用符合条件人数按每人1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初次办理注册登记,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人)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


对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在我市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的,经评审后给予5万元至50万元的资金扶持。



市级双创引导基金支持


科技创新团队创办的企业落户荆门3年内,符合支持条件的,给予300万元-1000万元的天使投资基金或500万元-2000万元创业引导基金支持,县(市)区、高新区给予配套支持。



科技创新团队经费支持


每年遴选培养5个具备核心技术攻关能力、能够带领企业冲击"专精特新”“科技新物种”的产业发展团队,经认定,按A、B、C三类分别给子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经费支持。



入驻孵化平台配套奖励


首次入驻创业平台、科技孵化器、创业空间的个人或团队申报场租补贴的,经评审认定,给予2年全额场租补贴。大学生创业项目(团队)首次入驻科技孵化题、产业加速器,并获市级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或金奖)、二等奖(或银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万元的奖励;获各类国家及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荣誉的,给予同等额度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配套支持


纳入湖北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库、由市内企业首次实现转化的项目,按省定奖补标准给予1:1配套支持。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机构,按绩效考评评价结果的奖励标准给予1:1的配套奖励。



中心城区购房补贴


2025年4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房屋用途为住宅,不含公寓),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多孩家庭购房补贴不受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限制。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工作(在网签合同之前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未享受本市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及专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多孩家庭:二孩、三孩家庭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购房补贴。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可与其他购房补贴叠加使用。



中心城区租赁住房


1.保障性租赁住房:在中心城区工作且住房困难的人才,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住房市场租赁价格70%承租保障性住房。租赁满5年后,承租人可申请将保租房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购买部分(不低于60%)或全部产权,已交5年租金计入购房款(5年后的租金不再计入购房款)。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按照同地段、同品质市场价的评估价9-9.2折,买断剩余产权份额时,按照首次购买部分产权价格确定。共有产权住房持有满5年后,持有人在购买完全产权的情况下,可申请转为商品住房上市交易。

2.公共租赁住房:1“楚才卡”、“荆英卡”钻石卡持卡人无房的,在市中心城区申请公租房不受收入、社保年限、居住证年限等条件限制,随时受理、随时分配;2“荆英卡”金卡和银卡持卡人无房的,在市中心城区申请纳入人才住房范围公租房的,不受收入、杜保年限、居住证年限等条件限制,随时受理、随时分配。申请其他公租房的,纳入优先分配范围,定期分配。配租的房源未选中的,在现有人才房源中选租:3租金标准按照政府定价执行。



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支持人才政策


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楚才卡”、“荆门英才”、“荆英卡”、纳入企业人才数据库管理的重点企业人才、来荆创新创业的大学生和硕博人才,在我市购建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享受以下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①重点企业人才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时缴存基数可按实际工资总额计算,缴存上限提高到我市当年缴存上限的2倍;②持“楚才卡”A卡、B卡的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可提高到我市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3倍、2倍;③“荆门英才”、博士、硕士人才及“荆英卡”银卡持卡人贷款上限可在我市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升20万元。“荆英卡”钻石卡、金卡持卡人贷款上限可提高到我市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④管理型人才年收入达20万元(含)、30万元(含)和50万元(含)以上的,贷款上限可提高到我市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2倍和3倍;⑤本(专)科、硕士和博士人才贷款上限可提高到我市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1.5倍和2倍;⑥中、高级技能型人才贷款上限可提高到我市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和2倍;⑦高层次人才贷款上限可提高到我市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和3倍。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对经认定并处于有效期内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就近、就便、优先办理”的原则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在教育、教学、课后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待。



高层次人才政务服务事项绿色通道服务


“荆英卡”持卡人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商事登记、行业许可、资质审批、公共法律服务、涉税业务等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政务服务事项时,由专人引导,优先办理。



高层次人才服务优待


“荆英卡”钻石卡、金卡持卡人在市内政府采购协议酒店,可按政府采购协议价格入住;游览市内国有旅游景区免门票;在市内公共图书馆借阅书籍免押金;免费使用市内公办文化馆等公共服务设施;钻石卡持卡人在市内指定影院每年享受12次免费观影;免费在市内体育部门所属的公共体育场馆健身;“荆英卡”人才在服务联盟加盟店购物、就餐、运动、旅游等(详见微信小程序“荆才码”--人才服务联盟--联盟总览),享受贵宾折扣待遇。



交通出行


1.高层次人才交管出行服务:“荆英卡”钻石卡、金卡持卡人享受1分钱乘坐市内公交车。“荆英卡”持卡人办理交管业务(机动车登记、机动车检验),免预约优先快捷办理。

2.高层次人才免费停车服务:“荆英卡”持卡人在指定停车场,享受2小时免费停车服务。

3.宜昌三峡机场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荆英卡”钻石卡、金卡持卡人在宜昌三峡机场,出示“荆才码”(16号贵宾窗口),核验通过后享受专用安检通道、贵宾厅休息、专人登机提醒等贵宾服务。

4.高层次人才出入境、停居留服务:中国籍“荆英卡”持卡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办理出国(境)证照,外籍持卡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办理签证、居留许可、永久居留业务时,提供“一对一”服务。



高层次人才医疗健康体检服务


①为高层次人才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定点三甲医院优质医疗服务;②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安排定期体检,提供个性化服务;③“荆英卡”钻石卡、金卡持卡人可随时拨打医疗保障服务专线,享受人才医疗保障、政策咨询、业务办理、投诉建议、就医等服务。



家属安置


引进硕博人才工作满1年后,其配偶不在荆门市就业、且符合相应调配规定的,①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根据人岗相宜原则对等安置;2属国企录用在职在岗人员,根据工作岗位性质、专业及企业需求等协调安排到国企;③属其他身份的,根据就业履历及个人条件,协助解决就业。



父母养老


1.随迁父母养老补贴:为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父母提供养老服务,持“荆英卡”金卡以上企业人才父母随迁荆门定居的,父母双方按照每人每月500元发放养老补贴,最多发放3年。

2.高层次人才直系亲属养老:“荆英卡”钻石卡、金卡持卡人的直系亲属需在市内养老的,可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或优先安排入住辖区公办养老机构。外籍持卡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我国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按规定延长缴费。



人才本人、配偶、父母、子女零门槛落户


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在荆门就业创业,可“零门槛”申请落户,公安部门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其配偶、父母、子女户口可随迁,享受本市市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