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才津贴:企事业单位(不含医院、荆楚理工学院)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工作满1年后分别给予15万元、6万元人才津贴,分3年发放。
2.事业单位引进硕博人才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工资待遇或管理职员七级、八级工资待遇;卫健系统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根据已有的职称及任职年限,给予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3.专技硕博人才特设岗位:新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经市人社局批准,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设置特设岗位。
4.硕博人才职称初定:博士研究生引进当年初定为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初定为中级职称(“以考代评”专业除外),申报中级职称不受职数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高级职称评聘。
5.文化经营管理人才生活补贴:每年引进5名左右经营管理、文化旅游体育、播音主持、新媒体技术等领域全日制博士、硕士,在荆门工作满1年,给予每人2万元生活补贴。